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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,人文自然遗产资源极其丰富。为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积极性,树立山东人文自然遗产整体形象,省人文促进会与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 “山东省人文自然遗产摄影作品大奖赛”,热忱欢迎省内外摄影家及业余摄影爱好者参加。本次大赛为公益性摄影比赛,以摄影艺术的角度,展示我省人文自然遗产的独特魅力,推动人文自然遗产保护开发与文化、旅游及经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,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大局。 一、主办单位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山东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促进会 二、承办单位 山东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促进会 三、征稿细则 1、参赛稿件必须是山东省境内以人文自然遗产为内容的摄影作品(附拍摄内容参考)。参赛作品要反映出所拍摄人文自然遗产的主要特征和独特魅力,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和艺术性。 2、参赛作品风格、创作时间不限,彩色、黑白均可,单幅、组照均可。胶片、数码相机拍摄均可。 3、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始影象文件,可以通过软件在不改变参赛作品原貌的前提下,做必要的色调、明暗调整、剪裁等后期处理。可以拍摄接片,但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、挖补等二次创作。 4、参赛作品规格为10寸片、方型作品长边8寸、组照放大8寸(限六张为一组,用胶带连接),不得装裱;附带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,文件格式为jpeg,文件大小不低于2MB。 5、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限为两幅,组照算一幅计算。参赛作品请在照片背面、电子文件夹、光盘或U盘等注明作品的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时间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电话、联系方式等,要求字迹工整。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、遗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责任由阿投稿者承担。 6、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,不退还作品。主办方有权将获奖、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、网络等相关宣传),不再另付稿酬。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均由参赛者自负,活动组织单位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。 7、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摄影作品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 8、凡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规定。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 四、奖项设置 大赛截稿后,主办单位将聘请摄影专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。奖项设置如下: 一等奖2名 授予获奖证书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4名 授予获奖证书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8名 授予获奖证书奖金各 500 元 优秀奖50名 授予获奖证书 赠送价值100元纪念品 入围奖100名 授予获奖证书 奖金为税前金额,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人员自理。评奖结果将在评奖结束后公布在www.sdphoto.org(齐鲁网,山东省摄影家协会);www.rwzr.cn(人文自然网,山东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促进会)。 五、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截稿,以邮戳为凭。 六、投稿地址 地 址: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25998号山东省人文促进会312房间(山东省方志馆内) 邮 编:250014 联 系 人:孙 杰 电 话:053182943104 邮 箱:renwenyuziran@163.com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山东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促进会 二○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|